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今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的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緊扣“十四五”進入全國一流水平行列目標,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為原則,以實施《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契機,以新一輪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為抓手,對標國內先進水平,大力改革攻堅,更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和政務服務滿意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再上新臺階,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一、健全三大機制,夯實營商環境建設基礎
(一)健全工作推進機制
1.組建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若干專項小組,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2.印發《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任務分工方案,推動《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3.設立優化營商環境咨詢委員會,聘請營商環境改革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士和知名企業家為我省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決策咨詢。(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4.對標國家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進一步推進事項辦理減環節、減時間、減費用、優服務,年底前形成階段性成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各指標牽頭部門)
(二)健全評價考核機制
5.加強營商環境評價工作統籌,修訂完善營商環境評價實施方案,開展2020年全省營商環境情況評價,組織參評城市參加中國營商環境評價。(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各指標牽頭部門)
6.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和創新經驗,并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及時獎勵。(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政務服務辦、省人社廳)
7.報請省政府對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設區市排名最后1名的、縣(市、區)排名最后5名的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三)健全監督督促機制
8.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代表,行業協會商會代表,市場主體代表等擔任營商環境監督員,發現營商環境問題,提出意見建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9.加強監督檢查。將優化營商環境部署落實情況納入巡視巡察、日常監督的重點內容。查處和通報一批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責任單位:省紀委省監委、省委巡視辦)
10.三季度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主動接受人大監督。(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
二、實施八大行動,努力打造一流的市場環境
11.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出臺我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施方案,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鼓勵各地選擇部分優勢領域開展示范建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12.降成本專項行動。緊跟國家減稅降費等惠企政策,抓緊研究出臺我省減稅減費減租減息減支若干政策措施,推動降成本工作走深走實,力爭全年為企業減負150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稅務局、省人社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等)
13.市場準入門檻專項清理行動。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圍繞工程建設、教育、醫療、體育等重點領域,開展清理違反市場準入的政策規定,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擅自提高準入門檻,推動“非禁即入”落細落實。(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
14.政府失信整治行動。深入推進涉政府產權糾紛治理行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持續開展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款項清理行動。積極發揮非公有制企業維權服務中心作用,進一步暢通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對重點訴求進行深入研判分析,提高維權質量和效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檢察院、省工信廳、省工商聯)
15.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行動。加大平臺經濟等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執法和司法力度。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嚴禁平臺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規范平臺和平臺內經營者價格標示、價格促銷等行為。(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
16.金融助企行動。出臺2021年普惠金融行動方案,擴大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首貸戶、無還本續貸占比。開展“金融保鏈強鏈行動”,開發保鏈強鏈創新金融產品,增加先進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占比,推動資金鏈與產業鏈良性互動。縱深推進“映山紅行動”,擴大企業上市融資規模。(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銀保監局、江西證監局)
17.涉企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圍繞企業融資、公用事業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組織開展涉企收費檢查,開展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抽查檢查和“回頭看”,對違法違規收費“零容忍”。(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民政廳、省發改委)
18.公共資源交易深化整合行動。加快推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特許經營權、環境權等公共資源進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全面清理公共資源交易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消除隱性壁壘和不合理門檻。全面推行“不見面開標”,實現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推廣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
三、深化八項改革,努力打造一流的政務環境
19.權責清單制度改革。修訂《江西省行政權責清單管理辦法》,探索建立清單網上管理系統。進一步推進向鄉鎮(街道)賦權,動態調整賦予鄉鎮(街道)縣級審批服務執法權限指導目錄。開展全省鄉鎮(街道)行政權力清單指導目錄編制工作。(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辦)
20.告知承諾制改革。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以行政機關清楚告知、企業和群眾誠信守諾為重點,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辦、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
21.政務事項“掌上辦”改革。加快建設“贛服通”4.0版,推動更多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打通“贛政通”與“贛服通”的服務通道,推進跨部門政務服務線上化。(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辦、省發改委)
22.“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出臺全省“一件事”辦理操作規范,聚焦高頻政務服務,強化數據共享,注重業務協同,再造審批服務流程,實行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辦、省直有關部門)
23.項目審批提質增效改革。全面推廣投資項目“容缺審批+承諾制”、工程建設“六多合一”集成式審批模式,進一步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壓縮審批時間。推動出臺《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政務服務辦)
24.貿易便利化改革。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推行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優化進口“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持續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深化“三同”試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南昌海關)
25.辦稅便利化改革。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落實延時錯時、非接觸式、容缺服務、同城全省通辦等便利辦稅舉措。加快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建設,全面拓展網上辦稅、移動辦稅和自助辦稅終端的辦稅繳費事項范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26.惠企政策兌現機制。優化惠企政策兌現平臺功能,健全政策更新和精準推送機制。強化政策兌現窗口幫代辦功能,健全兌現辦理流程和工作機制。依托大數據等技術,探索普惠型政策“免申即享”模式。(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辦、省直有關部門)
四、健全八項制度,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環境
27.社會信用體系。推動出臺《江西省社會信用條例》。加快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提升數據歸集數量與質量,推動信用信息共享共用。(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司法廳)
28.創新監管制度。探索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制度。建立健全與全省統一行政權力清單相協同的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推動實現“照單監管”。完善“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模型,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探索開展“掌上監管”。(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辦)
29.執法檢查制度。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建設,完善全覆蓋、常態化的管理機制。依托平臺開展協同監管、聯合監管,提高監管效能,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堅決杜絕選擇性執法、“釣魚執法”。開展知識產權鐵拳執法,推動實行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檢查監測點制度。(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
30.民企司法保護制度。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深化訴訟誠信機制建設,建立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戒機制。完善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加強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深化財產刑執行監督,開展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大力整治“超權限、超標的、超范圍、超時限”違法辦案行為。公布一批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件。(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
31.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建立、運行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推動南昌等有條件的設區市建立破產審判機構,統籌協調解決企業破產處置工作問題。(責任單位:省法院、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32.多元解紛機制。深入推進兩個“一站式”建設,增強矛盾化解活力。加強訴源治理,推動形成多調聯動、開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強化矛盾源頭預防化解。(責任單位:省法院)
33.營商環境投訴維權機制。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江西政務服務網、“贛服通”、“967788”非公有制企業維權服務專線等平臺,健全接訴即辦機制,確保企業合理合法訴求得到及時處理。(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辦、省工商聯)
34.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落實公共法律服務發展規劃,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啟動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示范點創建工作,持續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司法廳)
五、開展三項活動,營造人人優化營商環境濃厚氛圍
35.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編印《江西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條文釋義,組織百萬網民學法律專場競賽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條例》。(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普法辦)
36.開展“三進”活動。推動《條例》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將《條例》學習貫徹納入省委黨校(行政學院)學習培訓內容、領導掛點聯系開發區“入企走訪連心”宣講內容、“普法進社區”和文明創建內容。舉辦全省營商環境專題培訓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委組織部、省文明辦、省委黨校)
37.開展“江西營商環境日”活動。舉辦11月1日首個“江西營商環境日”活動,精心籌備系列研討、展示、推介等活動,讓優化營商環境成為全社會自覺行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