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彰顯省會擔當 推進十大文化重點工程》要求,根據南昌市政府〔2020〕54號紀要精神,為進一步挖掘南昌文化底蘊,講好南昌文化故事,提升象湖、梅湖風景區統一管理運營水平,市城投公司和市水投下屬全資子公司市水投商服公司聯合成立南昌象湖·梅湖風景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采取市場化方式推進象湖、梅湖風景區建設運營。
成立時間:2020年7月3日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性演出,餐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一般項目:名勝風景區管理,園區管理服務,物業管理,公園、景區小型設施娛樂活動,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住房租賃,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僅限實業投資、產業投資、項目投資)(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注冊資本:1億:南昌水投商務服務集團有限公司40%;南昌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