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vision
2012年12月28日,我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73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等。同時還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
為貫徹落實“六五”普法宣傳要求,進一步增強全體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2013年4月18日下午,南昌城投集團組織集團所有子公司、項目辦負責人、建筑工地相關工程人員,舉辦了一期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知識講座,講座由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萬美保主持。 本次講座邀請了江西南昌安居防火服務中心消防教官、主任講師張業茂,講座中,張教官首先列舉了近年來湖北、廣西等地發生的有影響的火災事故,同時指出了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接著,張教官從建筑工地怎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009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06號發布,根據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關于修改的決定》修訂,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第三章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第四章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第五章執法監督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調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納領》,發揮了臨時憲法的作用,為1954年憲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礎。 1954年9月,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共4章106條,確定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 1975年1月,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部憲法誕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在“左”的思想影響下形成。 1978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