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 總體國家安全觀·創新引領10周年
2024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10周年,4月15日將迎來第九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教育活動主題為“總體國家安全觀·創新引領10周年”。下面我們一起學習相關知識吧!
一、“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哪天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二、國家安全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三、國家安全涵蓋哪些方面
涵蓋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數據安全等二十個領域,而且將隨著社會發展不斷動態調整。
四、總體國家安全觀的“五大要素”是什么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
五、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要義”是什么
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要義,集中體現為“十個堅持”:
1.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
2.堅持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3.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
4.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5.堅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6.堅持統籌推進各領域安全;
7.堅持把防范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
8.堅持推進國際共同安全;
9.堅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10.堅持加強國家安全干部隊伍建設。
六、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七、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有什么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八條規定: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范、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全面加強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筑牢國家安全人民防線。